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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個小區停車位安裝充電樁新規出臺
近幾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正式下文要求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其中,新建建筑停車場必須預留充電條件,全市機關單位內部停車場應含充電停車位,新建小區停車位劃線過的,須100%具有安裝充電樁條件。這是國內首次對新建、既有建筑的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作出了量化要求。
新規定將充電設施配建指標納入規劃設計規范,明確新建建筑配建停車場及社會公共停車場中充電設施的建設比例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其中,辦公類建筑不低于配建停車位的25%,商業類及社會停車場庫(含P+R停車場)不低于20%,居住類按照配建停車位的100%規劃建設,其他類公建如醫院、學校、文體設施等不低于15%規劃建設!靶陆ㄐ^100%規劃建設意思是每個停車位都要具備安裝條件,車主買車后就能直接裝充電樁,不用再申請改電增容,說白了就是開發商設計建設時就要考慮充電條件!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數量達到14.14萬輛。全市已累計建成約9.75萬個充電樁,基本形成六環范圍內平均服務半徑5公里的公用充電網絡。 其中,個人自用樁約6.87萬個,配建比約為75%,商場商圈、交通樞紐等公共停車區域建成1895處、約1.75萬個。
對于具備電源條件的既有辦公區、大型商場等公用停車場,新規要求必須配建不低于車位數量10%的公用充電樁,如果電源條件不能滿足的,先期建設不少于2個公用充電車位。